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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江苏公务员报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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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2016年】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占比提高 面试有所减少

2016年江苏公务员招录考试将进一步规范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总成绩计算方法,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同时明确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根据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规定,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将公共科目成绩比例提高至50%,有专业考试的面试比例下降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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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策解析与报考指南

202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即将启动,新一轮政策调整与报考要求引发广泛关注。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人才选拔渠道,江苏公务员招录始终秉持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为考生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径。本文结合最新政策动向,为考生提供全面解读与实用建议。

招录规模与岗位结构调整2025年江苏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约8500人,较上年增长3.2%。其中,县乡基层岗位占比提升至62%,重点向乡村振兴、生态治理、应急管理等领域倾斜。省级机关首次增设数字经济监管、智慧城市运营等新兴岗位,体现政策对前沿领域的重视。定向招录计划覆盖范围扩大,退役军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报考岗位数量增加18%。

资格条件与报考限制优化学历门槛进一步细化:省级综合管理类岗位原则上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县乡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限制保持稳定,普通岗位报考年龄上限35周岁,博士及特殊人才放宽至40周岁。户籍政策延续开放性,省内13个设区市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外省考生需满足江苏省居住证满两年或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

考试流程与评分机制创新笔试环节延续\\”2+X\\”模式,公共科目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专业科目新增人工智能应用、基层治理实务等选考方向。面试评分引入动态权重机制,基层岗位侧重考察群众工作能力,专业技术类岗位强化实操模拟测试。总成绩计算中,笔试与面试占比调整为5:5,突出综合素质评价。

备考策略与注意事项考生应优先研读《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结合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精准匹配岗位。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3月10日发布的正式公告,按时完成4月8日-15日的网上报名流程。笔试备考需强化时政热点积累,重点关注长三角一体化、江苏\\”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基层减负增效等议题。面试准备建议参与情景模拟训练,提升应急处突与政策解读能力。

政策支持与监督保障江苏省人社厅开通24小时政策咨询专线,同步上线智能报考匹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流程,违纪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延长至7个工作日,确保选拔透明度。对于偏远地区岗位,继续实施5年服务期补贴政策,入职三年内提供定向培训资源。

202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既延续稳就业的社会责任,又体现人才选拔的前瞻性布局。考生需立足自身实际,把握政策窗口期,在职业规划与公共服务之间找到最佳契合点。

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504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和全省专技类特殊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相关网站(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江苏公务员报考科目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1。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docx

2、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OK,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江苏公务员报考科目和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户评论


暮染轻纱

哎呦,这真是一份详细的攻略啊!我准备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一直有点纠结考试科目的安排,这下看清楚了好多问题解决了!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断秋风

去年刚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还是蛮难的,很多考友都抱怨政治理论和英语比较难。我觉得要认真备考每个科目啊,尤其是我们平时接触比较少的一些专业知识。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颓废人士

江苏公务员考试确实难度较高,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我的目标是今年冲击一下,希望能顺利通过面试!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伤离别

我发现很多人都说江苏公务员考试语文非常考察写作能力,看来要多练习写作了!对于英语来说,听力部分我感觉比较难把握节奏,有没哪位前辈可以分享一些经验啊?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煮酒

其实江苏公务员的科目内容还是挺固定的,关键是掌握到备考重点和技巧。想要顺利通过考试,除了看书学习之外,还需要多参加模拟考试和练习。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心脏偷懒

感觉这篇文章写得比较全面,把考试的所有科目都罗列出来了。现在开始备考的人应该参考一下这份攻略!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减肥伤身#

江苏公务员考试太难了,我去年就考不过去了,准备今年再来,希望这次能顺利通过!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冷月花魂

我觉得只要认真复习每个科目,掌握重点知識點,就能提高通过考试的概率。相信自己!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巷°

我感觉江苏公务员考试比较注重综合素质,所以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文笔和逻辑思维能力。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月下独酌

政治理论这部分确实挺难啊,总感觉考点很多且不太系统化。有没有什么好方法可以提高政治理论的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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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忌

我已经报名了江苏公务员考试!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这次考试,实现自己的梦想!加油!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执妄

我觉得这篇文章内容非常有用,让我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有了更深的了解。感谢作者分享!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怀念·最初

最近几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了,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通过考试!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致命伤

我有点纠结,是先准备考研还是考公务员?这个决定很难啊!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昂贵的背影

不知道今年江苏公务员的报名政策有什么变化?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呢?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荒野情趣

我感觉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太大了,压力好大啊!需要做好心理准备才行。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孤自凉丶

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科目安排了解得比较完善了,可以针对每个科目进行更加细致的学习计划。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笑√倾城

觉得这篇文章很有价值,对于想要考江苏公务员的人非常有帮助!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